在房屋买卖纠纷当中起诉状中一般是要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等,如果一方是公司,要写明对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所担任的职务。住址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明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然后需要写明诉讼请求,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还是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是解除合同,还是由对方,要求对方支付房屋价款,还是在对方违约时要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最后再写明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要简单扼要,将主要的案件事实说明即可,不需要陈述过多与案件无关的事实。,要简单,扼要。
民事起诉状非原告签字如何去处理
1、如果诉状上并非原告本人签名,但是由原告委托他人代签,但有原告按指纹,或经原告确认的,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2、如果原告并未委托他人代签,或原告对起诉不知情的,则属于冒用他人名义起诉,可以要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如已经受理的,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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