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案件起诉状的撰写规范
时间:2023-10-23 23:50:06 2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原告方为个人或法人,起诉被告方未履行出资义务。起诉状应包括原告方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方姓名、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简要陈述。

原告就其股东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出资义务。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照顺序写成:

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提出的具体的诉讼主张,是原告实现其诉讼目的的根据。诉讼标的则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具有双重含义,既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具有双重含义,既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因此,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

被告作为被告方,应当认真阅读原告的起诉状,确保自己的身份信息与原告一致。同时,也应当认真审查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确保诉讼标的具有可执行性。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并尽最大努力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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