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再版的《红楼梦》连环画,引发了一场著作权官司。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状告中国画报出版社和上海大可堂文化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赔偿74万余元并登报致歉。昨天下午,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引发纠纷的这套19册连环画初版于50年代,作者包括刘旦宅、江栋良、张令涛、胡若佛等十多位名家。据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称,当年,这套连环画由三民图书公司和该社组织策划出版,1956年三民图书公司公私合营并入该社。去年12月,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在上海大可堂文化有限公司处买到了两个月前刚刚再版的这套《红楼梦》连环画,出版者是中国画报出版社,纠纷由此产生。上海人美于今年4月诉至市二中院称,该社现拥有《红楼梦》连环画8名作者或其继承人授与的专有出版权,中国画报出版社和大可堂未经其许可擅自出版销售,是侵权行为。
中国画报出版社和大可堂则辩称,上海人美已不拥有50年代《红楼梦》连环画的出版权。被告早在去年6月就已获得另8名作者的授权,支付了稿酬,并且登报寻找其他作者,打算支付稿酬。被告认为,这套书19册是一个整体,其著作权同样不能分割。因此被告取得部分作者的授权,可以视作已获得了整套书的出版权。
有意思的是,在原被告双方的授权作者群中,有一位作者的继承人曾和原被告双方都签订了授权协议。究竟哪一份协议有效,一度成为昨天庭审的焦点。
全文5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