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并无需得到批准许可。若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天告知。辞职后,劳务派遣单位会将情况告知用工单位。若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存在强迫劳动等行为,可随时辞职。
根据劳动法及劳务派遣的规定,劳务派遣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劳务派遣单位而不需要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批准许可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尚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天告知就可以了。劳务派遣单位会把辞职情况告诉用工单位。若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出现强迫劳动等行为,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对劳务派遣转正做任何的规定,因为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转正的说法,劳务派遣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不能转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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