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员3000元科级3100元科级3300元处级3600元处级4000元厅级4400元厅级5000元部级5500元部级6000元。
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一月停发,直至考核的次年一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
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专以科员确定科以副科级确定士以正科级确定。
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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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三年一调。
一、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工资计算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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