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计算,共有财产因共有财产的灭失、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归一人所有、共有人之间的约定等而消灭。在多数以股份消灭共有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共有的分割。共有人为了维持共有关系,同意不分割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但共有人有严重理由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共同所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法。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分割共同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因分割而减少其价值的,应当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难以分割实物价值的,应当分割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也就是说,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实物分割
如果共有财产是可分割的,分割后财产的价值不受损害,则实物可以按照各共有人的份额进行分割,这样每个共同所有人都可以分享应得的部分。(2)如果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就不能以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降低财产的价值,比如一幅古画、一头牛,或者虽然共有财产可以分割,但是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共有财产的,可以将共有财产变卖,每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取得共有财产的价格。(三)共有人中有一人或者数人愿意取得共有财产的,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定价,并按照其应得的份额对其他共有人进行补偿,取得全部共有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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