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企业因经济负担过重而无法及时支付员工薪酬,建议首先考虑与员工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寻求妥善的工资延后支付方法。
然而,如若企业是无正当理由地故意拖欠工资,则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诉。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内,因拖欠薪酬引发的争议,适用仲裁请求程序时限的相关法规;但在此之外,当劳动关系宣告结束之时,员工应当从劳动关系解除当日起一年以内提出仲裁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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