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限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出租人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义务
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特别权利
正常损耗免责权。如房屋因正常损耗如电线线路老化等,承租人不用予以赔偿;占有、使用、收益权。承租人通过租赁,可以合法地占用及使用方法,也可以通过经营活动获得收益;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房的时候了解租房合同有哪些内容是肯定的,除此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了解签租房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够充分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益。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是什么
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是:
(1)约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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