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监护人是父母,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首先是配偶,没有配偶或者配偶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父母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
孩子是谁的第一监护人
孩子第一监护人是父母。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则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应该按顺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孩子的监护人也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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