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产预售,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达成协议,双方约定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预付款项,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在未来某一指定日期向购房者交付现房进行交换的房产交易行为。在此过程中,购房合同可以通过公证方式予以保障,对于涉及到不动产事项的公证事宜,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此外,无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是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均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亦或是事实发生地所属的任一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公证业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必须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至于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以及遗嘱等公证事项,同样可以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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