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零星办理资料
1.相关身份资料原件:
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相关就医资料:
(1)门诊、急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医疗费汇总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
(2)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的医疗费收费票据原件(财税部门监制章及收费章齐全,姓名正确);
(3)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长期异地就医的,随带异地居住时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的《异地定点登记表;转外地就医的,随带办理转诊时办的《转院介绍信回执;学生假期在原籍地或实习期在实习地就医的,随带学校出具的原籍地或实习地证明等。
零星报销办理流程
为方便参保人员,避免参保人员为领取医疗费报销结算单而二次跑腿,本次零星报销办法调整后,简化了办理流程:
一是零星报销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医保经办机构直接转账;
二是办理人在申请报销、递交材料时,可选择医疗费结算表的领取方式,既可以要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邮寄,也可自行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领取或自助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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