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长期驻外人员在外地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
(2)转往外地(限北京、上海)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
(3)本地因急症抢救并转住院或死亡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
如何办理零星报销
(1)办理地点。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
(2)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双处方底联、检查化验单。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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