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个人和企业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参保后领取医保卡之前发生的医药费;在医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发生的医药费;因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刷卡线路故障时发生的医药费;因突发疾病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医药费(含因公出差、探亲或法定节假日期间外出);转诊转院发生的医药费;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的医药费。
办理材料:
一、医保卡及复印件;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医药费有效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门诊医药费报销尚需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及处方,住院医药费报销尚需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清单;
五、转诊转院人员提供《黔南州转诊转院申请审批表原件;
六、异地居住人员提供《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七、门诊特殊病人员报销特殊病费用时提供《门诊特殊病医疗证及首页照片页复印件;
八、突发疾病在非定点医院急诊、参保后领取医保卡之前、医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刷卡线路故障等发生的医药费须提供参保单位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一、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理科工作人员对报送的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审核无误后由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科负责人复审;
三、分管领导审批;
四、审核支付单及发票原件移交基金财务科支付,审核材料归档保存。
权力运行流程一、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理科工作人员对报送的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核;二、审核无误后由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科负责人复审;三、分管领导审批;四、审核支付单及发票原件移交基金财务科支付,审核材料归档保存。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14:30-18:00
办理地点:都匀市文峰路23号
联系电话:0854-8250231
交通指引:市内可坐12、16、27路公交车在州医院站下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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