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一、附着物的所有人怎么理解
一般而言,附着物是指土地之上的附着物,附着物所有人是指对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人对土地上附着的物享有所有权的人。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耕地补偿包括哪些?
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人员安置、地上附着物和幼苗。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在前面3年年平均产值10-30倍。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林木、果树等地上物。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依法全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拆迁入户调查注意事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知情确认属于征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材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收的土地进行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这是法定的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作为被征收人,当我们遇到征迁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土地、房屋测量的时候一定要积极配合,主动出示手头有的能够证明产权、承包经营权、所有权的各项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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