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范围是被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人须满足什么条件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2.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3.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4.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5.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代位继承可以拒绝吗
代位继承可以拒绝,但需要代位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拒绝继承遗产。表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但需要明确表达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实践中,代位继承人想要放弃或拒绝继承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这样的放弃更为明确,不容易引发纠纷。
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人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可以拒绝或者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代为继承人当然享有拒绝和放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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