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成立的租赁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否则需要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屋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吗?
房屋承租人不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双方基本信息、租赁房屋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履行期限及方式等内容。且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相关义务,否则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欠房租能用押金抵扣吗
欠房租是否能用押金抵扣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人违约可以用押金抵押房租,则是可以的;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是不可以的。
出租人可以以其他方式进行催租,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付房租如何办
1、对于由于承租人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承租人的实际困难,协助承租人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承租人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2、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3、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维权。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里的合理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如果是经合理期限后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东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承租人,否则合同未解除。另外,承租人不交房租也构成了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违约金。另外,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自由创设权利义务,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规定。因此,如果担心承租人日后不交房租,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对违约的处理方式作出约定,包括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甚至包括一些停水、停电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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