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同主体不合格,分为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第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四种情况:1、完全无权代理;2、授权无效代理;3、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第三,无权处分行为。以上三种情形只有当法定代理人追认、本人追认或者有处分权人追认后方才生效,否则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有效的:
1)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
2)纯获利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3)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有在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时,才属无效。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
像是效力待定合同的话,意思就是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现在还不确定,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或其他的方法进一步去确定合同是否有效。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签合同的时候精神是正常的,那这份合同就有效,但是要想办法证明签合同的时候具有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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