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有哪些新规定
时间:2023-03-19 15:30:35 3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量应根据什么确定

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量应根据还款能力、房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地贷款最高限额四项要求确定。四项要求计算的最小值为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量的借款金额,即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借贷时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如何取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取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的问题: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以下这7种:(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的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第三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在一般情形下,购买第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具体以所在地的购房政策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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