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一、子女对外欠钱,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
如果是成年子女的话,因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在外的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但如果此时子女尚未成年或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故对其外债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了。
二、儿子坐牢了欠了钱,父母应该怎么办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儿子是否是完全民事能力人。(一)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这在法律上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归还。当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个人已年满16周岁,能自食其力的,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在法律上已经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能独立地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了。既然是独立了,此时,父母自然就没有法律义务来替儿子还钱了。
三、什么是监护?
监护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特定财产权利而由公民或社会组织对其予以监督、管理、保护的制度。监督和保护的公民或社会组织称为监护人,被监督和保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为被监护人。
我国民法规定了监护的两种设定方式:
(1)法定监护,指由法律直接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2)指定监护,是指在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组织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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