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购客运班线补偿
时间:2023-03-19 07:50:20 4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收回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质是对产权的一种征收,应当进行合理补偿。依法收回许可经营期限已满客运班线车辆(下称到期车辆)的经营权,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需依据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公告认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机关。

一、非法营运拉客如何处罚

非法营运拉客的处罚,具体如下:

1、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二、拆迁赔偿是否计入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过期的身份证可以买汽车票吗

不能。

1.身份证到期了不可以买汽车票。

2.买汽车票需要身份证:从2017年3月20日开始汽车票实名制就开始实施了,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省际和市际客运班线应当在售票和检票时实名严查。

3.即在售票时有购票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乘客的身份信息将会印在车票上,而且一张身份证件只能在同一班次汽车上购买一张票,如有代购买车票的乘客,代购票人和乘车人的身份证件都要出示,购票成功后还要提醒乘客核对车票上的身份信息。

4.居民身份证到期一般无法直接购票汽车票,但是可以带上过期的身份证到车站相关窗口申请办理“乘车临时身份证明”用于购票和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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