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威胁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受法律约束吗?
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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