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庆安县建民司法所的积极调解下,建民乡一九旬老人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1月20日,天气特别寒冷。早上8时多,建民司法所来了两位男子扶着一位衣着褴褛、步履蹒跚的老大爷。刘某某所长急忙上前扶着老大爷坐下,给老大爷倒杯热水说:喝点水暖和暖和吧,有啥事一会再说。老大爷喝了一口水叹气地说:唉,没人养我了。
老大爷今年已96岁高龄,生有二男四女,大儿子和二女儿已经去世,老人在小儿子闫树才家生活。闫树才今年46岁,患有精神病。小儿媳又患上了严重心脏病,现正在哈一大二院住院,由娘家人照顾。老人的三女儿能按时给老人拿生活费,大女儿和四女儿因生活困难三年未给老人生活费。因实在无能力赡养老人,闫树才夫妇就打车把老人拉到了司法所求助,要求大姐和四姐给老人拿赡养费,每人一年3500元,以后什么也不用这姐俩管了。
刘所长找来大姐商量。大姐今年70岁了,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身体多病,生活也很困难,按正常来说也需要人照顾。刘所长用《赡养法》经过反复劝说,大姐同意向儿女要出3500元赡养老人。
四姐在伊春居住,刘所长通过电话和四姐交谈。四姐年纪也大了,老伴去世多年,没有生活来源,身体又多病,生活还得靠儿女照顾。刘所长摆事实、讲道理。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四姐最终同意给老父亲拿赡养费,并说以后会常回家看望老人家。
通过一番周折,在司法所的悉心调解下,老人的赡养问题化解了,老人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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