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九旬老人终得救命赡养费
时间:2023-06-06 09:31:16 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近日,武侯法院执行局采取司法威慑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让年过九旬的老人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敬老爱老优秀传统。

黄德金今年已91岁高龄,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生活不能自理。朱玉珍系黄德金的亲生女儿,理应承担对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2010年10月20日,武侯法院依法判决朱玉珍每月向黄德金支付300元的生活费用。判决生效之后,朱玉珍一直未能履行义务,黄德金于2011年9月6日向武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朱玉珍支付共计900元的赡养费。

在执行中,武侯法院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朱玉珍联系,希望她能念及亲情,自动履行赡养义务。不料朱玉珍不但拒绝履行义务,还故意挂断执行人员的电话,直至后来将手机关闭,蓄意躲避执行人员。尽管本案的执行标的并不大,但被执行人朱玉珍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与社会伦理背道而驰,而申请执行人黄德金的生活经济状况也容不得执行人员半点迟缓。10月12日,武侯法院执行人员在武侯祠大街某超市内找到了朱玉珍,但其却矢口否认自己是朱玉珍本人。执行人员确认了身份信息,且朱玉珍胸前挂带的工作牌也清清楚楚的显示该人系朱玉珍本人无疑,朱玉珍掩耳盗铃的行径很快被执行人员揭穿。在法警的协助下,执行人员将朱玉珍依法带回了武侯法院执行局。

回到执行局后,武侯法院执行人员仍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朱玉珍主动履行义务,以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但朱玉珍仍不配合执行,还寻找诸多借口拒不还款。由于疏通工作实在难以做通,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执行人员对朱玉珍依法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眼见自己被带上了手铐,即将被押送上警车,朱玉珍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急忙用手机通知丈夫送来现金,同时提出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鉴于朱玉珍的态度有所转变,且托人送来了全部案款,执行人员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之后,解除了对朱玉珍的控制。次日,执行人员将案款交付申请执行人,该案亦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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