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七种情形如下:
1、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的;
2、主要债务履行延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质量不符合约定,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4、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对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6、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7、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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