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包括:1、当事人协商一致;2、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其他情形。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存在过失,单位的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因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6、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无过失性辞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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