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属于雇佣关系,工人(包含临时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地受伤谁负责
工地工人受伤,由工人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工人干活受伤谁负责
工人在干活中受伤,如果雇主和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那么雇主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雇主没有过错的,由工人自行承担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人受伤包工头为什么要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人受伤小包工头的赔偿问题,是因为工人与小包工头之间有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其小包工头应当依法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工人的工伤。依照权威机构的工伤认定等级,赔偿其具体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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