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明确货物的名称和种类;2、规定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标准;3、明确货物验收的程序、标准和时间;4、详细说明进出库存的手续、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5、确定货物的损耗标准和处理方式;6、明确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以及银行账户和时间;7、划分责任并处理违约情况;8、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
仓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明确货物的名称和种类;2、规定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标准;3、明确货物验收的程序、标准和时间;4、详细说明进出库存的手续、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5、确定货物的损耗标准和处理方式;6、明确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以及银行账户和时间;7、划分责任并处理违约情况;8、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
问 : 仓 储 合 同 的 基 本 内 容 是 什 么 ?
仓储合同是指出库人将货物委托给仓储人保管,仓储人按照出库人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分类、标签、打印等操作,并在货物发生损失或毁坏时,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合同。
仓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当事人: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库人和仓储人,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货物:本合同涉及的货物应当明确列出,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基本信息,以及货物发生损失或毁坏时的处理方式。
3. 保管期限: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保管期限,即货物从出库人交付给仓储人开始,到货物被领回或者仓储人解除保管为止的时间。
4. 保管费用: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保管费用,包括仓储人的保管费用、货物的保险费用等。
5. 仓储人的责任: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仓储人的责任,包括对货物的保管、分类、标签、打印等操作,以及发生损失或毁坏时的赔偿责任等。
6. 争议解决: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
7. 其他约定: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其他约定,例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存储、运输等操作的具体规定,以及仓储人违反合同的处罚等。
仓储合同是指出库人与仓储人之间就货物保管所订立的合同,是保管合同的一种。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内容,以避免发生纠纷。
仓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明确货物的名称和种类;规定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标准;明确货物验收的程序、标准和时间;详细说明进出库存的手续、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确定货物的损耗标准和处理方式;明确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以及银行账户和时间;划分责任并处理违约情况;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仓储合同是指指出库人将货物委托给仓储人保管,仓储人按照出库人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分类、标签、打印等操作,并在货物发生损失或毁坏时,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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