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储协议的分类和类型有哪些
仓储协议的分类和类型有:仓储合同的种类按物流工作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商品储存合同。
商品储存合同是保管方根据存货方的要求为其储存保管商品,存货方向保管方支付商品储存的有关费用而订立的一种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是最基本的一种储存合同,除此之外,仓储企业还可以根据存货方的要求和本身的条件接受其他劳务性质的业务,收取一定的劳务费用,双方订立相应的合同。这些劳务合同,可以在商品储存合同以外单独订立,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单列条款,与商品储存合同合并订立。
2.商品检验合同。仓库在接受商品入库时,对商品的验收一般只是清点数量、检查外观、从商品包装外观查对品名、规格、产地等项目,查看是否有无雨淋、水湿、残损等异常情况。如果存货单位要求仓库检验商品的内在质量,应当另行签订商品检验合同。
3.商品包装合同。当存货方要求保管方进行商品包装或进行商品重新组配时,双方应当订立商品包装合同。
4.商品养护合同。为保证商品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在储存过程中需要采用翻倒、晾晒、防霉、杀虫等养护措施时,双方应当订立商品养护合同。商品养护合同一般在储存保管合同中单列条款,与储存合同合并订立。
5.代办运输合同。当存货方要求储运企业代办提取、运送、装卸、拴标签等工作时,应当签订运输合同。
6.代办保险合同。受存货方委托,仓储企业代向保险部门办理保险手续时,双方应签订代办保险合同。
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一样吗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不一样,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资格限制,仓储合同的被告人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三、怎么预防仓储合同纠纷
预防仓储合同纠纷的方法有:
1.要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
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严格限制,存货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仓储营业人的资格和保管能力有所了解,防止无资力的营业人签订合同以骗取保管费。
2.特别注意货物品名、种类与数量。
不同的货物有着不同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针对不同的保管难度,仓储营业人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存货人往往因想少交保管费而在品名、数量、质量等项目中填写模糊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这就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祸端,因此存货人在填写时一定要注意准确清楚,不要产生歧义。
3.分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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