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若房屋实测面积与其购买面积之间的差异未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则应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计算相关房价款项。反之,若该误差超出此范围,买方拥有解除购房合同的权利,而卖方则有义务全额退还买方所支付的所有购房资金及相对应的利息。然而,若买方愿意继续执行合同规定,则应依据面积误差的百分比以及双方事前达成的协议价格,决定是否需要由买方进行额外支付、卖方独立承担责任,抑或是卖方将多收取的款项悉数退还并给予双倍赔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全文4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