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受理条件有哪些
(1)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没有时间限制。
二、吉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流程怎么走
受理符合注销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注销;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注销;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告知不予注销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对符合户口注销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注销的决定;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注销的决定。
三、吉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公民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者其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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