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疗救助政策
时间:2023-05-10 09:22:40 4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沈阳市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2004年出台):凡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六种重大疾病的沈阳特困居民,可以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

《沈阳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2010年4月起施行):取消了救助“门槛”——此前,城市低保户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才能享受医疗救助。

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的住院救助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报销的基础上,直接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5个百分点给予救助,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享受统筹基金和救助资金的总比例不超过85%;城乡低保边缘户人员直接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9个百分点给予救助,享受统筹基金和救助资金的总比例不超过80%;城乡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发生急诊,并留观转住院享受住院救助待遇。增加了二次医疗救助内容,规定对于因患重病给家庭生活带来困难的特困居民,每年年末,沈阳市政府将视困难居民所患病情程度、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和救助资金结余情况给予进一步救助。

《沈阳市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关于2011年度对城市特困居民实施二次医疗救助的通知:规定对2011年度发生医疗费用的城市特困居民,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部分,以及已实行进一步医疗救助部分之外,对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的城市低保对象,3000元以上部分的自付费用按5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对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的城市低保边缘对象,3000元以上部分的自付费用按3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额1.8万元。

根据沈阳市现行政策规定,特困群众享受医疗救助,必须在规定的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中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实现同步救助。

救助对象需要就诊时,需持《低保证、《就诊手册到定点的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自行到非定点医院的救助对象,无论门诊和住院均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全文8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24-01-22 10:00:09
查看医疗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沈阳医疗救助政策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沈阳医疗救助政策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