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解散要和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支付不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怀孕女职工怎么辞退
按规定,女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把合同期限顺延至女职工哺乳期届满时止。
否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权益受损的女职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不过,怀孕女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女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女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女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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