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高考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重要的两次考试,结果如何会影响到后半生的发展。对上海市青浦区某初中品学兼优学生贺某来说,中考却是一场恶梦:中考首日早7点多,他被一辆出租车撞成了十级伤残!日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肇事司机赔偿原告贺某5.7万元。
贺某父母均为工薪阶层,懂事的贺某在学习上一向刻苦努力,成绩在班级里名列前茅。2005年的中考日期是6月18日。贺某的考场就在离家不到500米的地方,父母为了不给他增加心理压力,让他像往常一样六点起床、自己骑自行车去参加考试。7点40分,贺某在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出租车撞倒在地,自行车前轮被撞瘪,贺某也从自行车上跌落在地,在连打了几个滚后才停在路边。
贺某的母亲是医生,她闻讯赶来后对贺某进行了简单包扎,慌忙搀扶其去参加考试。贺某忍痛参加了一上午的考试,结束后立即前往医院治疗,经检查竟然发现其“左髂骨骨折,骶髂关节轻度分离,浑身软组织多处扭伤”。但考试是头等大事,贺某虽发着烧还是尽力把试卷答完了。这种情况下考试结果可想而知:贺某的考试分数未达本地高中录取分数线。后经鉴定,贺某的伤势为十级伤残。经与肇事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协商未果,贺某将其告上了法庭。
青浦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因公安机关已认定肇事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判令其赔偿贺某各项损失5.2万元;因事故发生在中考期间,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肇事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5000元,故判决被告赔偿贺某各项损失共计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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