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控制北部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6:54:29 3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央关于重庆建制调整的战略部署,使重庆进入了一个城乡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北部新区是未来重庆发展的重要地位,目前正在按新重庆的要求进行总体规划调整。它的建设对改变我市城市形象,调整城市布局,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渝委发〔1997〕1号文件精神,特对加强该地区的规划、国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北部新区(东起童家院子、川黔高速路、五唐路、五里店,西止江北农场,南起五里店、经旗河沟、松树桥、江北农场,北止石子山、319国道、人和新城、童家院子)的调整规划未经市政府审批前,从严控制在该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土地供应,一般性项目和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项目暂缓办理规划、国土手续。对于确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效益好、资金落实的重要项目和大型项目,由市规划、国土等部门从严审查,相对集中地定期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该区域内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由区办理部分规划、国土手续而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立即报送市规划、国土部门按期自处职能权限重新审查。凡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土法规要求的,必须进行调整;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按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处理。

三、在该区域内确需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经市规划、国土部门统一审查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责成市规划局、国土局牵头成立北部新区开发建设项目清理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两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对该区域现有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办理规划、国土手续的,一律公告无效;已办理了合法手续的,但未按有关规划、国土法律法规履约、长期闲土地而又无力开发的项目,将依法吊销其规划红线和收回土地使用权。清理工作必须在今年四月底内完成。两区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此项工作。在清理期间,停止北部新区一切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

五、北部新城区的建设用,一律衽“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整治、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经营性用地应依法公开招标或拍卖出让。

六、本通知从发出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通知要求、擅自审批项目和办理有关手续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擅自审批的部门负责赔偿。

全文8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控制北部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控制北部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