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具有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法律效力。
离职申请,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的解除合同请求文书,属于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等待用人单位回复,用人单位同意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有什么区别
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业中心办理退工手续,离职证明只是公司开具给员工个人的。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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