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时间:2023-04-01 09:32:25 4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3、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4、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5、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6、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7、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8、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9、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10、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11、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12、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13、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14、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

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

4、成员工作报酬不同。一般而言,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支付报酬;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支付报酬。

5、法律责任承担不同。清算组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一般仅承担被解任的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破产管理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二、特别注意

公司在宣告破产之后,往往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有些时候可能是设立破产管理人,但有些时候却是设立的清算组。虽然二者在职能上面有一定的相似,但实际在五个方面还是有差异,就包括成立的时间、功能、成员、工作报酬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其实都是不一样的。

全文9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清算组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清算组可以行使哪些职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清算组可以行使哪些职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