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行政处罚后不改正的;虚领或者领取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姓名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被保险人、待遇对象等。,被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一)用人单位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二)以欺诈手段违反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违反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20次以上或者获利2万元以上的;(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费用的,数额超过一万元,或者数额未达到一万元,经责令退还后拒不退还的;
(四)社会保险金领取人丧失领取社会保险金资格后,六个月以上虚领或者多领社会保险金,数额超过一万元的,责令退还后拒不退还的,或者签订还款协议后不按时履行合同的;
(五)恶意利用个人权益记录的(六)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未按照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造成基金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七)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偿还社会保险基金预缴的工伤保险金,有能力的不予偿还,超过1万元的;(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费人提交的费用申报表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个人缴费人必须在每月15日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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