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部分情形下会发生举证责任倒置。如,被告人在受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指控时,被告人只有提出证据以证明财产的合法来源,才能避免定罪。
简述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承担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n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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