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假已经休完,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是能够享有一小时哺乳假的,而这个假期被称为授乳期。
2、如果公司里的老板想以辞退的方式来强迫员工上班是不允许的。因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果公司没有批准员工放假,而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的话,老板也只能扣除员工的工资。此外,如果员工没有说明是无薪休假的话,老板还是要按规定给员工工资的。所以,无论是作为老板还是作为员工的你,都要知道员工在哺乳期是不能辞退的。
3、同时,如果员工若有实际困难,本人可以向老板申请假期,经老板批准,员工最长可申请哺乳假至婴儿满1周岁。不过这个需要公司的老板同意。
请哺乳假不准辞退员工对吗?
哺乳期不能辞退员工。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哺乳假员工是不可以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哺乳期员工符合哺乳假休假规定,在合同期未满期间,其所在单位不能以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处于哺乳期的员工。但也有例外,对于产假结束后无故不去上班的哺乳期员工,其单位可以严重违反纪律为由辞退该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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