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证据: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能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生活的证人证言;
4、双方来往的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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