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员工要辞去工作需要与哪个单位沟通
应该是向派遣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工作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应该向用工单位提前沟通好,征得同意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员工辞职注意事项
1.派遣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劝退、除名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2.劳务派遣工因故辞职(自动离职、辞职)的,需年满两年后方可再次入厂;劝退、除名的不再录用。
3.劳务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扣取劳务派遣用工得工资。
三、劳务派遣员工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结算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长来计算的。如果员工离职时,本月工作未满一个月,那么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为: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另外,如果员工在节假日或者周末加班,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1.5倍。
在离职结清工资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工资数额不对、银行转账失败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员工在收到工资后及时核对,如果发现错误,应立即与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并查明原因,以便及时纠正。如果因为银行问题导致转账失败,员工应及时与银行联系,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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