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理障碍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完全不能自理;
2、是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3、是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首先要看护理水平的不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残疾津贴、支持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及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经残疾评估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个条件,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根据护理等级,工伤护理费按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支付。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工伤残疾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几个等级,各级别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各级别的判定依据分别是: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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