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齐哈尔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收费吗
不收费。
二、齐齐哈尔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的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六条: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
三、齐齐哈尔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的受理条件
为机关事业参保职工办理在职欠费补费。
四、齐齐哈尔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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