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起诉是要到立遗嘱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具体而言,法律对此主要也是程序上的规定,分别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管辖法院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是不可以起诉的。因此在面临遗嘱继承的时候,那么按照上述的程序来进行起诉即可。
什么是遗嘱继承
(一)遗嘱继承的定义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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