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方法:
1、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必须同时具有过错、加害、加害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特殊侵权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有过错,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2、是否以法律的特殊规定为前提。一般侵权不需要法律单独特别规定,后者必须以法律单独特别规定为前提;
3、责任原则不同。这也是两者的标准。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的基本内涵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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