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湖北省政府召开会议,现场办理《关于在武汉城市圈开展地方税制改革试点的提案》。
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钟守英委员提交了以上提案。省政府将其作为重点提案办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地税局等承办单位在会上汇报了办理情况。省国土厅、住建厅、水利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提出了政策建议。鄂州、黄石、咸宁分别汇报了房地产税、环境税、资源税改革的前期研究成果及试点准备情况。钟守英委员表示满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出席会议。他指出,地方税制改革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在国家财税政策框架内开展这项改革试点。试点工作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待国务院正式批复后,在相关部委指导下有序有效地推进。目前,相关部门和试点市要统一思想,把握政策法规,使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要认真制定完善试点方案,注意把税制改革与武汉城市圈其他改革任务统筹考虑,使各项改革相互协调,相互推进。税制改革试点要保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保障纳税秩序平稳过渡,保障国民经济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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