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需要计税吗
时间:2023-04-22 21:41:46 1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补贴需要计税吗

补贴、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其性质决定。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需要征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

(一)生子女补贴;

(二)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三)儿补助费;

(四)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公司不交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公司不交养老保险金,可以申请仲裁维权,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金。

(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三)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四)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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