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放开,失独父母这一特殊人群,正在进入公众视野。他们年龄大都在50岁开外,赶上上世纪80年代执行独生子女政策,又因为疾病或意外带走唯一的儿女。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对失独家庭来说,收养孩子是疗伤的最佳方式之一,但寻找合适的收养对象、办理收养手续都是不小的难题。
欢欢的户口即将得到解决,老陈夫妇和欢欢,因为彼此,成为不幸人群中的幸运儿。我们相信老陈夫妇的真诚和爱心,但他们的收养方式值得商榷。
为打击贩卖婴儿的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婴儿权益,去年6月,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对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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