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可协商变更合同或依法解除合同,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过程中合同发生困难怎么办?
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该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三、合同怎么变更与解除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规定为: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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