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卖安置房是否违法了
开发商卖合法建造、能自由转让的安置房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产情形,有: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三、安置房是否可以办房产证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n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n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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